租車公司“很弱勢”頻涉詐騙門

 騙車,“生財之道”?

我國汽車租賃業於1989年起源於北京,進入2001年前後,掀起了第三輪的汽車租賃企業發展高峰,從原來僅限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大型城市的汽車租賃業務,發展到了中小城市,乃至縣鎮。
由於是新興行業,在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的安全漏洞,加上從業者比較缺乏識別客戶身份證和駕駛證真偽的能力,騙車便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“生財之道”。

 從多個騙租案說起……

 連環騙
7月13日,一名自稱姓徐的中年婦女,花8000元錢從大連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騙租了一輛別克轎車。但是令人感到納悶的是,在轎車被租走之後整整3天時間裡,汽車租賃公司方面通過GPS衛星定位系統監控這輛轎車,結果發現該車一直停在大連市金州區龍王廟附近,在3天時間里居然一動不動。 7月28日到8月2日,租賃公司方面派人趕到金州區龍王廟,最終在一家工廠的院子裡發現了別克轎車。仔細一問才知道,徐某竟然以這輛車作為抵押,從這家工廠借走了15萬元巨款! 8月5日,在警方介入後,這輛別克轎車才被開回中山區公安分局。

 經營者的無奈
怕回訪頻繁影響生意

一些租賃公司經營者表示,由於汽車租賃行業競爭激烈,各家紛紛降低租車的抵押門檻,不少汽車租賃公司簡化了租賃手續,甚至主動放棄了隨時回訪的權利。
“對出租的汽車進行必要跟踪,了解車輛使用用途,其實是防止騙租的必要手段,但是我們怕回訪頻繁,讓顧客感覺不舒服,影響生意。”前面說的大連某汽車租賃公司遭遇騙租別克轎車,就是這種情況。姓徐的騙子戶口在金州區,根據規定,她必須找到一名有大連市內戶口的擔保人,徐某就找來有大連市內戶口的擔保人王某,雙方提供了戶口本、身份證等證件後,徐某向租賃公司交納了8000元押金。那輛車是今年6月份剛剛購買的別克轎車,價格20多萬元,每天的租金是500元,徐某說租一個星期,交8000元錢押金就把車開走了。

 執法者的困境
“以小贏大”防不勝防

張傑,本溪市交通治安分局局長。
他說,汽車騙租案件可以說是遍及全國。這類案件往往呈現出發生頻率高、範圍廣、手段多等特徵。犯罪嫌疑人由以往的單獨作案發展到團伙作案,其中有詐騙、賭博、吸毒等前科劣蹟的人員居多。他們為了應付巨大的開銷和經濟負擔,甚至出現一人多騙或連環詐騙的現象。在行為表現方面,犯罪嫌疑人為了順利進行詐騙,多在一開始喬裝打扮,樹立虛假信譽。他們往往謊報身份以贏取租賃公司的信任,為下一步騙租汽車做好鋪墊;有的甚至通過他人或利用他人的關係直接騙租汽車。在他們按照租賃公司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證、駕駛證和戶口簿等材料後與租賃公司簽訂“租車合同”,交納幾千元不等的押金後,就把汽車開走。
而在連環詐騙案中,他們往往還採取“以小贏大、放線釣魚”的手段,通過交納小額的租金租車以獲得公司的信任,然後多次租賃汽車。而且,騙租行為還往往與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交織在一起。在租得汽車後,他們為了盡快將其變“現”,一般都將汽車進行銷贓、非法抵押或典當,引發新的違法犯罪行為。

 租車抵押
39歲的長春籍犯罪嫌疑人王雪鬆在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間,先後與亨利、騰達等16家汽車租賃公司簽訂了112輛汽車的租賃協議,在只交納了部分租金後,王雪松即將這些車輛分別以幾萬元不等的價格抵押出去,所獲抵押款除去少部分用於支付汽車租賃費用外,餘款都據為己有。今年3月16日,長春警方將王雪松抓捕歸案。

 扮富婆
前不久重慶市警方破獲了一起驚天汽車租賃詐騙案。作案人41歲的下崗女工李某先後假扮成富婆、老闆,夥同他人,從重慶市32家汽車租賃公司騙租了116輛轎車,將其變賣、質押、轉讓,涉案金額達1000多萬元。

 
律師的分析
租車門檻低給了可乘之機

 王金明,遼寧華君律師所律師。王金明表示,詐騙犯罪分子不斷得逞凸現汽車租賃市場管理上的漏洞。首先,汽車租賃公司缺乏基本的身份識別和安全保障措施。租車人一般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件、駕駛執照、戶口簿等,而在證件審查中,往往忽略對其真實性的審查或是根本就識別不出來。其次,汽車租賃行業的惡性競爭,導致租車門檻降低,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為了爭取客戶,他們往往降低租車條件,而為了不得罪客戶,他們往往聽信騙租人的謊言。再次,汽車交易市場的不規範導致騙得的贓車很容易脫手,也刺激了騙車人鋌而走險。一些買主貪圖便宜而被銷贓者所偽造的一些證件所迷惑,以身試法或上當受騙。此外,由於租賃公司之間各自為政,缺少必要的溝通,這也造成了犯罪分子在一家騙租得逞後,可以一家一家逐個騙過去,並屢屢得逞。直到案件告破,才發現詐騙者竟然是同一夥人。

討論
  騙租事件能杜絕嗎

目前為了防止連環騙租事件發生,各家汽車租賃公司已經彼此加強了聯繫。而道路運輸協會也開始推廣預警信息系統,並對租賃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,實現全方位的有效監控。
的確,高科技手段在追回被騙車輛、預防騙租事件中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,但高科技手段並不能完全杜絕騙租事件。一些經營者表示,騙租者一般會把汽車立即轉手賣掉,即使租賃公司通過GPS發現異常並找到汽車,想把車收回,也要面臨非常麻煩的“官司”。目前汽車租賃行業主要針對個人服務,而我國的國民信用消費尚未形成氣候,信用體系、追究體系還不完善,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。
對此,道路運輸管理處負責人表示,汽車租賃公司應首先把好客人的審查關,嚴格租賃程序,詳細核查客人的身份證件,完善回訪製度。同時本著維護汽車租賃市場秩序的宗旨,警方應進一步加大對騙租案件的打擊力度。同時,租賃公司應加強和保險公司的協商,擴大保險服務範圍,為汽車租賃業加一道“保險帶”。

 警方提示

汽車租賃公司在經營中應加強防範意識,採取有效措施,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。
完善內部管理制度,規範租賃程序。汽車租賃公司應當提高管理水平,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,規範租賃規程,同時加強對員工的培訓,全面提高防範風險能力。不可為追求市場份額而放鬆內部管理,降低租賃標準。
加強事前信用考察。簽訂租車合同前,應當通過多種渠道對租車人的身份、經濟狀況、信用程度、租車用途做全面的調查並進行詳細登記,認真辨別相關信息的真偽,不能單憑租車人的身份證、戶口本等證件出租車輛。
設立有效擔保。在簽訂租車合同時,租賃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別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證人、保證金、財產抵押等擔保方式,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。
加強對租賃車輛的跟踪管理。一方面,可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車反饋條款,與租車人保持充分聯繫,及時掌握車輛去向;另一方面,可在車上加裝GPS全球定位系統,隨時了解車輛行踪,一旦車輛被騙,也可根據有關信息尋找,從而減少損失。
可通過建立行業協會、行業網站等平台,及時掌握犯罪信息。行業協會可定期發出預警,公佈近期作案的犯罪分子及其作案手段,提醒各租賃公司加強防範,減少因信息不暢引發的系列案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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